“沒想到法官這么快就幫我們把錢要回來了,真是太謝謝你們了!”7月3日上午,劉某等4名木工師傅在鄭州市惠濟區法院執行局領到了他們被拖欠了一年多的共計4萬余元工資,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趙某是鄭州的一名包工頭。2017年底,他帶著工人給某建筑公司承建的一個居民小區打零工。
經常跟他干活兒的劉某等人被邀請做木工。工程完工后,趙某卻以工地還沒有結清工程款為由只支付了一小部分工資。
經多次討要,趙某分別給劉某等人寫下了金額不等的四張欠條,卻遲遲不付錢。
無奈之下,劉某等四人將趙某起訴到了法院。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約定趙某在今年4月30日前先支付一半工資,余款在6月1日前付清。
調解書中約定的最后還款期過了十來天,趙某卻依然分文未付,劉某等人便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7月2日,執行法官在鄭州一處建筑工地找到了包工頭趙某,向其講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將面臨罰款、拘留、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嚴重后果。
趙某則表示,其并非不愿意還款,而是目前還未拿到工程款,資金緊張、手頭沒錢。
得知趙某這一想法后,執行法官便從法理、情理等多方面入手,對其進行耐心勸說。
經過執行法官的教育勸導,趙某的態度發生了轉變,表示愿意先向親友籌錢支付執行款。
7月3日上午,趙某主動將4起案件的共計4萬余元執行款送至惠濟法院,執行法官隨即通知申請執行人劉某等來法院領取。這才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劉龍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