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價值4000多元的手機忘在地鐵自助售票臺,想起來一打發現關機了,來鄭州打工的農民工老鹿急壞了,趕緊報警,民警一查監控發現,一20多歲的男子撿走了手機,茫茫人海,難道關了電話就找不到人?5月5日,讓老鹿驚喜的一幕出現了。
5月2日下午16時許,來鄭州打工的老鹿從火車站乘地鐵至紫荊山站,發現花了4000多塊錢剛買的手機丟了,焦急萬分,趕緊報警。鄭州市公安局地鐵公安分局第二派出所民警楊珂和見習民警榮浩浩等接警后一方面安慰老人情緒,留下工友電話,先去工地復工等候,另一方面積極展開調查。
通過調閱視頻監控,還原該乘客的行動軌跡,民警確認老鹿某在地鐵一號線火車站站購票時將手機遺忘在自助購票機上,隨后被一身著米黃色短袖T恤的青年男子拿走,于是進一步調閱其在站內視頻。在充分掌握該男子的進站、乘車等時間節點后,通過技術手段查到該男子的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
榮浩浩通過電話與之接觸,經過反復勸導和法律教育后,該男子承認其拿走了老人的手機,在5月5日下午來地鐵紫荊山站警務室將手機歸還給了失主鹿某。
地鐵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對于撿到東西后返還失主的行為是一種正能量的拾金不昧行為,也是社會普遍宣揚的傳統美德,如果在撿到東西后,惡意想占有就是一種違背道德的行為,如果在撿到東西后拒不歸還,這種行為屬于不當得利,失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尋求解決,數額較大會涉嫌故意侵占罪。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華?通訊員 連忠誠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