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預付性質的消費卡消費,看似方便,卻暗藏風險。這不,家住鄭州的張女士就因為辦了一張健身年卡而引起了糾紛。6月11日,經管城區法院與管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設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進行訴前調解,成功解決了張女士等5人的消費卡合同糾紛案。

回放:花3980元辦的健身卡,健身中心關門了
2019年7月,張女士與河南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游泳健身中心入會協議,并約定張女士辦理健身會員卡為家庭健身年卡,健身中心為其提供所有健身設備、游泳項目、洗浴等相關服務,張女士向其支付入會費3980元。2019年9月,河南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關閉健身中心,而張女士仍有會員費3648元未使用。與張女士有相同情況的還有多人,他們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將河南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起訴至管城區法院。
法院審查認為,案情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且事實清楚,訴前調解更有利于糾紛的解決,于是將該案流轉至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進行化解。
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是管城法院堅持案件繁簡分流,創新多元化解糾紛工作模式,聯合管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設立的,旨在針對消費者多發的糾紛以借助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力量,訴源治理社會矛盾,致力將“矛盾解決在萌芽,糾紛化解在訴前”,有效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現場:一次化解5起消費卡糾紛
6月11日上午,針對張女士等人的健身卡糾紛,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將案件搬到管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現場調解。調解中,根據管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前期到健身房現場勘查的情況,法官及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向張女士等人解釋了健身房因消防整改、疫情等因素導致至今未開業的情況,并進行耐心溝通,對張女士等人提出的問題進行一一解答。
但由于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法官及消協工作人員決定分別進行溝通,以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法官及消協工作人員、特邀調解員積極主動的搭建起雙方矛盾溝通的橋梁,以疫情為切入點,從人品講到誠信、從人情講到法理,努力安撫雙方對立情緒,一遍又一遍地為雙方當事人梳理矛盾,釋法明理,并將雙方意見及時進行反饋,爭取做到雙方利益最大化,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所在。
經過6個多小時的反復商討溝通,最終張女士等5名消費者表示愿意接受調解,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書,自愿達成協議: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河南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補償部分錢款,若該公司未履行上述兩項義務,張女士等人有權就剩余未消費會員卡金額一并申請強制執行。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王若萌 郭思楚 文/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