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從鞏義市法院獲悉,8月31日,該院對一起32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斗毆、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犯罪的案件公開宣判,主犯肖某獲有期徒刑24年。
經審理查明,2011年肖某糾集支持者通過賄賂、持械游街示威、毆打、恐嚇異己等方式當選村委主任。肖某以家族勢力為紐帶,以基層政權及其名下公司為平臺,管理組織成員,維系組織架構,組織勢力及骨干成員穩定,成員相互之間分工明確,形成以肖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自2011年以來,肖某帶領手下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斗毆、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開設賭場、非法占用農用地等違法犯罪活動共計33起,嚴重影響當地社會治安。
肖某通過宴請村民、跟蹤、恐嚇參選人員,聚眾鬧事等非法手段侵蝕基層政權,嚴重破壞基層組織換屆選舉。以肖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利用基層政權的合法外衣和把持基層政權的便利條件,通過一系列違法犯罪手段大肆斂財,非法獲取經濟利益數額巨大,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影響。
經審理,鞏義市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斗毆、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故意傷害、非法占用農用地、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開設賭場、職務侵占等罪名,判處肖某有期徒刑2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67萬元,其他3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剝奪政治權利、罰金等不同的刑事處罰。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