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記者從鄭州市交警支隊獲悉,為進一步規范鄭州高鐵東站區域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門在鄭州高鐵東站區域對原有的手動電子抓拍設備進行升級改造,并新增了一批智能高清自動電子抓拍設備,主要用于抓拍違法停車、逆向行駛、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機動車違反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行為。
據介紹,本次新增的84套“智能電子抓拍設備”, 主要分布在七里河南路(含)以南、商鼎路(含)以北、東風南路(含)以東、圃田西路(含)以西范圍內。
現所有設備均已通過調試,將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投入使用。
鄭州交警對設備抓拍到在禁停路段實施違法停車的車輛,將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第九十條,《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對違法車輛的“違反禁令標志指示”行為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對機動車逆向行駛的,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對駕駛機動車違反信號燈通行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
對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九項之規定,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李旸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