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查封商服房372套,作出執行裁定400余份,經過10余次協調,執結到位金額1.97億余元。日前,滎陽市法院執結該院有史以來結案標的最大的一起執行案件。
2017年3月20日,嘉興盛世神州發利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通過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鄭州五洲國際工業博覽城房地產有限公司分兩筆發放委托貸款共2億元。
鄭州五洲國際工業博覽城房地產有限公司未按照約定償還債務,共欠本金1.48億余元及相應利息。經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河南省高院審理后,先后做出判決,鄭州五洲國際工業博覽城房地產有限公司等被告應償還欠款及利息近2億元。
2020年6月份,該案正式在滎陽市法院執行。
在執行中,滎陽法院對被執行人位于江蘇省無錫市宜興市官林鎮的372套商服房進行了查封,在對查封財產處置中,一拍、二拍均流拍,申請人最初也不愿意接受以物抵債,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為了取得申請人的信任與配合,滎陽法院先后召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電話座談10余次,聽取雙方意見,釋明法院執行思路,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以其房產及部分商服用地等財產向申請人償還債務1.97億元。這樣,一起近2億元的執行大案,得以順利執結。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蘇松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