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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巨貪受賄超4億,背后是倒查十幾年的“窩案”

              2021-05-13 來源: 長安街知事、呼和浩特中院官網、中國紀檢監察雜志、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官網、12309中國檢察網 分享到:

              一名被控受賄超4億元的巨貪今日出庭受審。5月12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犯受賄罪一案。

              庭審現場 圖源:呼和浩特中院官網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5年間,被告人薛紀寧在擔任中央金融紀工委案件檢查二室主任、銀監會監察局副局長,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銀監會黨委巡視辦巡視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行政許可、現場檢查、非現場監管、辦理貸款、業務承攬、設立和入股村鎮銀行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共計收受37家單位和個人財物折合人民幣400437881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薛紀寧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均無異議,自愿認罪認罰。該案目前在進一步審理中。

              薛紀寧落入法網背后,是原內蒙古銀監局班子6名干部身陷監管腐敗的一起“窩案”。

              包商銀行 資料圖

              2019年5月24日,曾經的“明星”銀行——包商銀行,因出現嚴重信用風險,被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接管,在金融圈掀起軒然大波。

              2021年1月,《中國紀檢監察雜志》刊發題為《徹查包商銀行嚴重信用風險背后的監管“碩鼠”》(以下簡稱《徹查》)的文章稱,包商銀行的“隕落”,究其根本在于不法金融集團的持續“掏空”,但監管腐敗也是重要助推因素。

              《徹查》披露,2019年11月以來,經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聯合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歷時一年,查明原內蒙古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等6名干部以權謀私、長期包庇縱容包商銀行野蠻擴張、違法經營等問題。

              調查中,原內蒙古銀監局班子近乎“一鍋端”,包括:薛紀寧,內蒙古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劉金明、賈奇珍,原內蒙古銀監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宋建基,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志濤,原包頭銀監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柴寶玉。

              其中,薛紀寧在任7年半間,原內蒙古銀監局竟從未在黨委會議上研究部署過對包商銀行的監管工作。

              劉金明曾任包頭銀監分局局長,正是其在包頭工作期間,包商銀行實現了初步擴張。

              賈奇珍從事和分管城商行監管近10年,直至包商銀行出現重大風險前,其對包商銀行無序擴張仍然聽之任之。

              專案組調查發現,原內蒙古銀監局、包頭銀監分局對包商銀行開展現場檢查50多次,多次查出嚴重問題,卻從未實施行政處罰,更未對責任人采取監管措施。不僅現場檢查從不處罰,而且準入監管避實就虛、蓄意拔高監管評級、信訪舉報核查敷衍了事,如此明目張膽地“放水”,為包商銀行的野蠻擴張大開方便之門。

              《徹查》披露,專案組倒查十幾年,搜集整理了涉及包商銀行的歷年行政許可審批材料、現場檢查、信訪核查、監管評級、行政處罰等監管方面的詳細材料。僅包商銀行設立機構一項,每家的市場準入材料多則近千頁,60多家機構的材料加起來,堆滿了大半個房間。

              監管失責背后,是數額巨大的腐敗問題。目前,6人的案件陸續進入起訴、審理階段,其貪腐金額也浮出水面:

              2020年9月,柴寶玉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起訴,檢方指控其收受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613萬余元,另有500余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2020年11月,劉金明因受賄罪一審獲刑12年,并被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檢方指控其收受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166萬余元。判決書披露,劉金明曾收受包商銀行董事長李鎮西、行長王慧萍、常務副行長魏占元等人的財物,包括現金以及位于北京、包頭的房屋、車位等。

              宋建基受審 圖源:呼和浩特中院官網

              2020年12月,宋建基受賄案開庭,檢方指控其收受財物折合共計人民幣2.29億余元。

              2020年12月,賈奇珍受賄案開庭,檢方指控其收受財物折合共計人民幣5000余萬元。

              2021年1月,陳志濤受賄案一審開庭,檢方指控其收受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2138萬余元,其中1690萬元系未遂。

              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是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提出的重要任務之一。按照全會部署,紀檢監察機關將持續發力、壓實責任,深挖徹查不收斂、不收手典型問題,為金融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環境。


              分享到: 編輯:胡成玉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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