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河南災情牽動全國人民的心。正當大家紛紛向河南施以援手時,竟有人借向災區捐贈物資獻愛心之名,在微信群里騙取他人救災捐款。8月6日上午,河南省新鄉縣法院利用“三遠一網”遠程視頻審判系統,公開審理了一起假借防汛救災名義實施的詐騙犯罪,被告人徐某犯詐騙罪當庭獲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7月23日晚,徐某(咸陽市乾縣人)在微信朋友圈里使用昵稱“玄某”掃碼進入到陜西某地學校“新鄉捐贈工作群”,自稱其給受災群眾準備了衣物、自熱火鍋等物資,還自稱可以便宜購買到用于防洪救災的雨靴、折疊床等一起送至災區,并用軟件制作了其購買便宜救災物資的虛假轉賬記錄,騙取了被害人肖某、黃某等人信任。
肖某分兩次給“玄某”轉賬4650元,讓其購買棉被,其同學汪某、黃某也相繼向“玄某”轉款讓其代購救災物資。
徐某收到9350元愛心款后,便隱身匿跡再也聯系不上。
7月26日,發覺被騙的肖某向新鄉縣警方報了案。
7月30日下午,嫌疑人徐某在陜西西安市某商貿廣場被新鄉縣警方抓獲。
經查,徐某將騙來的錢款用于個人消費。?
法院審理后認為,徐某為滿足個人私欲,在網絡上虛構事實,騙取他人數額較大財產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尤其是徐某利用被害人對家鄉受災群眾的愛心,假借代為購買防汛救災物資的名義實施詐騙,更為法律所不允許。鑒于被告人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自愿認罪認罰,并如數賠償被害人9350元,法庭經過依法審理,根據徐某的犯罪情節、危害后果等進行了定罪量刑,作出如上判決。
據主審法官介紹,新鄉縣法院接到案件后,依法適用速裁程序,對該案從快懲處,也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打擊妨害汛情犯罪行為從嚴從快、絕不姑息的堅決態度。
宣判后,徐某后悔不已,表示不上訴。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趙棟梁 韋德濤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