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省管公立醫療機構165項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記者今日從省醫療保障局了解到,本次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范圍主要集中在骨科創傷、關節類手術。
按照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人社局聯合發布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在科學測算的基礎上,根據我省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工作整體安排,按照相關規定,決定先行調整省管公立醫療機構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統計顯示,本次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共包括165項,其中,除“壓縮霧化吸入”及“數字化攝影(DR)”醫療服務項目之外,其余163項都屬于骨科創傷、關節類手術醫療服務項目。其中,“壓縮霧化吸入”常用于氣管炎、喉炎、支氣管炎、哮喘等呼吸道疾病治療,調整后醫療服務價格標準為每次7元;數字化攝影(DR)是放射性檢查的一種,日常醫療檢查中被廣泛運用,是在X線平片的基礎上通過數字化系統進行攝影,調整后醫療服務價格標準為每張62元。需要說明的是,“壓縮霧化吸入”及“數字化攝影(DR)”兩項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三甲醫療機構和非三甲醫療機構執行同一標準,其余163項醫療服務項目三甲醫療機構和非三甲醫療機構執行不同的價格標準。以肩胛骨骨折內固定術為例,三甲醫療機構此項醫療服務價格為2262元,非三甲醫療機構則為2036元。
按照要求,新的價格標準自2021年11月1日起執行,各省管公立醫療機構需嚴格按規定向患者提供醫療服務并收取費用,完善價格公示制度,切實保障患者的合法權益。此外,各級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治療工傷相關費用時參照本通知執行,工傷保險支付費用時不區分甲、乙類。
下一步,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我省將加快建立科學確定、動態調整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持續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探索政府指導和公立醫療機構參與相結合的價格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公立醫療機構專業優勢,合理確定醫療服務價格。建立靈敏有度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明確調價的啟動條件和約束條件,發揮價格合理補償功能,穩定調價預期、理順比價關系,確保群眾負擔總體穩定、醫保基金可承受、公立醫療機構健康發展可持續。
鄭報全媒體記者 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