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法院對以被告人毛某永為首的6人惡勢力團伙案一審公開開庭宣判,當庭以犯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2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毛某永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其余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的刑罰及兩萬至三萬不等罰金,并責令退賠被害人錢款。
法院審理查明,自2014年以來,以被告人毛某永為首、以被告人王某霞、魏某濤、王某雨、趙某君、毛某玉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在禹州某小區,通過物業公司,使用暴力、威脅和攔截、辱罵、恐嚇、滋擾等“軟暴力”手段,多次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
該惡勢力犯罪團伙在被告人毛某永的組織、領導、指揮下,使用威脅、攔截等手段強迫多名業主使用自己提供的裝修材料和人工上料,任意占用多名業主的水費押金,到業主工作單位扯橫幅鬧事,持兇器威脅、恐嚇、辱罵業主,阻撓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對業主實施斷水、斷電、斷電梯等手段進行打擊報復。
法院審理認為,該惡勢力犯罪團伙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累積非法影響、謀求強勢地位,使多名業主產生恐懼、恐慌心理,嚴重影響該小區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這是許昌市首例公開宣判物業涉惡案,通過此次宣判,有效打擊了“黑物業”,有效地打擊了黑惡勢力,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和諧,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許昌市魏都區法院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對人民負責,秉持法治精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勇于擔當、敢于向黑惡勢力“亮劍”,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著力推動常態化掃黑除惡走深走實。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宋帆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