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記者從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32場新聞發布會上獲悉,73號通告發布后,為保障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我市對人員出行進行了詳細規定。
政策規定,對除封控區外的主城區居民,每天每家可安排1人,持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小區臨時出入證,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到社區指定地點購買生活物資。
臨時出入證由各社區向居民發放,僅限于到社區指定地點采買生活必需品,禁止在外扎堆聚集,不得跨區域流動、不得作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憑證。
嚴控采買時間,采買后立即返回家中,原則上對超出1小時的人員,減免后續出行次數。
小區居民出門請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做完核酸檢測后立即返回家中,不扎堆聊天、不聚集健身、不長時間室外逗留。
封控區內人員、居家隔離人員、健康碼紅碼人員,原則上不得外出。
鄭報全媒體記者 汪輝 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