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日從山西省紀委監委獲悉,山西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原主任鄭建國被開除黨籍。
日前,山西省紀委監委對鄭建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鄭建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由他人支付應由本人負擔的費用;利用職務便利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發展、財政資金撥付、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山西省紀委監委在公告中稱,鄭建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鄭建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