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發展研究獎評審辦法(試行)》,獎勵對我省發展研究和決策咨詢研究作出重要貢獻的研究人員。
省發展研究獎是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由省政府設立的省級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旨在激勵社會各界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涉及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重要政策問題獻計獻策,推動決策科學化、民主化。
根據《辦法(試行)》,省發展研究獎每兩年評選一次。在規定期間內出版、發表的著作、論文,或已經結項的研究報告等發展研究成果,被國家有關部門、我省省級領導機關及有關部門采納應用,并經過實踐產生較好社會、經濟效益的;或若被采納應用將可能產生較好社會、經濟效益或避免重大損失的,可申報評獎。
省發展研究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每屆授予一等獎不超過5項、二等獎不超過30項、三等獎不超過60項。省發展研究獎由省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
《辦法(試行)》還提出,對假冒、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省發展研究獎的人員,由工作委員會報省政府批準撤銷獎勵,收回證書和獎金,取消其后續兩屆參評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協助他人騙取省發展研究獎的單位,由工作委員會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后續一屆參評資格。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