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連于酒場、球場、生意場,是肆意妄為、風腐一體的典型;疏于監管履職、醉心“投資創業”,是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的典型;插手銀行信貸、大搞權錢交易,是“靠監管吃監管”的典型……
2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海南銀保監局原一級巡視員秦會忠被雙開,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秦會忠 資料圖
秦會忠出生于1967年1月,黑龍江呼蘭人,長期金融領域工作,相繼在中國人民銀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廣東銀監局、海南銀保監局任職。2022年7月被查。
雙開通報顯示,秦會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簽訂虛假協議、借條以掩蓋涉嫌犯罪事實;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工作時間與監管對象打高爾夫球;
違反組織紀律,插手干預監管機構人事安排;
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參與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權謀取金融信貸利益;
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
利用職務便利和職權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認定,身為銀行保險監管部門黨員領導干部,秦會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與監管對象和不法私營企業主拉拉扯扯、勾肩搭背,流連于酒場、球場、生意場,是肆意妄為、風腐一體的典型;
價值觀扭曲,受貪欲驅使,長期游走于官商兩道,疏于監管履職、醉心“投資創業”,是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的典型;
將監管權力當做斂財工具和謀利資本,插手銀行信貸、大搞權錢交易,嚴重損害監管權威、污染行業生態,是“靠監管吃監管”的典型。
通報表示,秦會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國銀保監會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秦會忠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秦會忠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海南省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秦會忠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