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條配胡辣湯、配豆漿,這是很多人的早餐選擇。可個別無良商家為了油條的賣相,動起歪腦筋。近日,中原區法院審結一起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件。
張某在中原區經營一家早餐店,主要包括油條、胡辣湯等早點小吃。2022年8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店生產銷售的油條進行抽檢時發現,油條中鋁殘留量為每公斤440毫克,嚴重超出國家標準(國家規定為≤每公斤100毫克)。根據評估意見,屬于超出標準限量,足以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隨后,張某被公安民警抓獲,并被檢察院以涉嫌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起訴至法院。
庭審中,張某供述,在制作油條時,自己按照每公斤面粉加16克泡打粉,超了正常標準的8倍,之所以這樣超量加泡打粉,是因為含鋁的泡打粉會讓油條更酥軟、更好賣。
最終,法院依法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禁止被告人張某在緩刑考驗限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提醒:切勿為了蠅頭小利,讓自己付出慘痛代價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無小事。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切勿為了蠅頭小利,讓自己付出慘痛代價。作為消費者,一旦發現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要及時舉報,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打擊不良食品生產者、銷售者。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