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鄭州市公安局以“冬季行動”為抓手,嚴厲打擊非法儲存、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持續清理整治安全隱患。近期,鄭州中原警方先后查處涉煙花爆竹違法案件13起,處理涉案人員16人,收繳違規運輸、儲存煙花爆竹1470余箱。

案例一: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
1月4日22時許,鄭州公安局中原分局文化中心派出所民警在博體路與雪松路交叉口附近巡邏時發現有人燃放煙花爆竹引燃周邊草坪,民警迅速趕往現場將明火撲滅。
隨后,民警通過走訪、調取周邊監控,鎖定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嫌疑人吳某。公安機關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吳某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二:非法運輸煙花爆竹
1月4日凌晨0時許,鄭州公安局中原分局桐柏路派出所通過線索摸排,發現一輛冀D號牌的大貨車疑似運輸易燃易爆物品。辦案民警立刻對該車輛進行追蹤,并于凌晨1時許在鞏義市涉村高速收費站處將該輛貨車攔截,現場查獲各類煙花爆竹150箱。
經核查,司機韓某不具有運輸危險物質相關資質。目前,韓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
1月6日,鄭州公安局中原分局秦嶺路派出所接群眾舉報,隴海路西三環橋下有人出售煙花爆竹,民警迅速出警處置。
經核查,嫌疑人陳某未辦理銷售煙花爆竹相關證件,且不具有運輸危險物質相關資質,公安機關對陳某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四:廢棄倉庫非法儲存煙花爆竹
1月12日,鄭州公安局中原分局航海西路派出所接群眾舉報“一輛面包車疑似運輸、銷售煙花爆竹”,民警研判發現該車多次在新鄭龍湖鎮一廢棄倉庫附近出現。
經過蹲守,1月14日晚民警現場抓獲正在對倉庫內煙花爆竹進行轉移的劉某、徐某二人,查獲違規存儲煙花爆竹1200余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介紹,為有效遏制涉煙花爆竹違法行為,鄭州警方組織民警輔警通過社區走訪、公示公告、線上推送等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廣大居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下一步,鄭州警方將繼續加大宣傳力度,持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確保廣大市民度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
記者 張玉東 汪永森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