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發”,2月21日8:30,鄭州自貿區法院執行局吹響集中行動“集結號”,40余名執行干警隨著執行局局長唐茜一聲令下,兵分多路奔赴各執行現場,拉開“春季驚雷”集中執行行動序幕。

執行現場一:借款220萬元及利息不還,當場騰房!
某典當有限公司與某藥材有限公司、馮某典當糾紛一案,某藥材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房產作為抵押,向某典當有限公司借款,馮某作為擔保人。后因某藥材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償還借款,某典當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調解,某藥材有限公司應在約定期限內償還某典當有限公司借款220萬元及利息,馮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約定到期后,馮某及某藥材有限公司仍未履行還款義務。
執行過程中,依舊我行我素,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決定對馮某名下抵押房產進行強制騰退。執行當天,到達執行現場后,執行干警依法對涉案房產進行清點、登記,并組織專業人員對房內物品進行搬離。整個執行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確保了執行工作的公開、透明。經過數小時的努力,涉案房產順利騰退完畢,并當場交付給買受人。

執行現場二:
鄭州某商貿有限公司與李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王夢雨執行團隊經申請執行人提供線索,成功將被執行人李某拘傳至法院。起初,李某態度堅決,拒絕還款,調解一度陷入僵局。經多次與李某進行深入溝通,李某依舊態度蠻橫,對執行干警的勸說置若罔聞。
隨即對李某送拘,體檢途中,執行法官張妍妍再次對李某進行勸說。李某逐漸認識到逃避執行的嚴重后果,表示愿意當場履行部分還款,并承諾按期償還剩余債務。在執行團隊的不懈努力下,雙方最終達成和解。
據了解,本次“春季驚雷”集中執行行動,針對涉民生、涉金融等重點領域案件精準出擊,成功拘傳被執行人7人,拘留1人,騰房并交付6套,現場調查21處,扣押機器設備8臺、車輛1臺,達成和解3件,執行完畢4件,執行到位案款95.1萬元,有效維護了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樊雪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