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案金額不大,執行法官會不會放在心上?心存這樣的疑慮大可不必,今天,來看看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是怎樣通過“小案不小辦”,把每一件“小案”都當作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大案”辦好的。
2600余元欠款
克服語言障礙促履行
在鄭州某商貿有限公司與阿某的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阿某拖欠貨款2600余元未支付,執行干警想盡辦法才聯系上阿某,但阿某來自偏遠地區,普通話交流困難,剛一開始,交流成了一大阻礙。
幾輪溝通下來,效率很低。執行干警轉變思路,借助微信文字溝通的方式,向阿某詳細解釋案件執行依據和程序。
阿某表示,因經營不善,自己關閉燒烤店后就回了老家,以為可以就此躲掉這筆債務,直到自己的銀行賬戶被凍結,出行受到限制,才意識到自己成了“老賴”。阿某表示將積極履行。
幾天后,阿某將欠款轉入自己的賬戶,執行干警核實后對案款進行扣劃,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3000余元培訓費打水漂?
法官出手解“退費”難題
在小佳與河南某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一案中,該咨詢公司收取費用后“跑路”,小佳3000余元體能培訓的費用打了水漂,同樣處境的還有其他幾名家長。
執行立案后,執行員張一通過多種渠道聯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康某,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在溝通過程中,執行員既嚴肅告知康某拒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又耐心勸說其重視學生和家長的權益。康某表示愿意積極解決問題。
隨后,執行員組織家長與咨詢公司進行了對賬,確定數額后,康某一次性履行全部案款3萬余元,9起案件執行完畢。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穆童 王欣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