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執行110”雷霆出擊,對一名拖欠債務的村干部李某采取拘傳措施,成功執結案件。這起案件再次表明,無論身份地位如何,任何企圖逃避法律義務的行為都將受到嚴懲。今天,新密市人民法院對外發布了該起案件。

李某以個人名義向親戚張某借款2萬元,后因種種原因一直拖延未還,張某無奈將李某訴至新密法院。法院經依法審理,判決李某償還張某本金及利息。判決生效后,李某卻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并通過短信平臺向其發送執行警示信息。但他以“親屬間糾紛”為由逃避履行義務。
3月26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執行110迅速出警,依法將被執行人李某帶至法院。李某情緒激動,聲稱“未欠款”“僅是親戚矛盾”,逃避傳喚。執行干警當場出示生效判決書,并嚴正告知其拒執行為將面臨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后果。
在事實面前,李某謊稱“未收到執行手續”。執行干警責令其出示手機進行核查,面對法院通過手機發送的警示信息頁面,李某將全部案款履行完畢,案件順利執結。
提醒:生效裁判必須得到尊重和執行
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此次對失信村干部的強制執行,不僅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更彰顯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作為基層治理的中堅力量,村干部本應是遵紀守法的表率。然而,李某的行為卻警示所有被執行人: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必須得到尊重和執行。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馬營慧 魏曉燕 文/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