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記者從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了解到,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南省財政廳近日發布關于開展2025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軟件產品申報工作的通知,我省依據《河南省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豫工信聯信軟〔2021〕142號),面向全省開展2025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軟件產品申報工作。
申報單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在河南省境內注冊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內部管理規范、財務狀況良好,依法納稅,征信記錄良好。2.具有較強的軟件產品研發能力,良好的技術研發人才隊伍支撐。3.已按照國家統計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統計調查制度》要求,注冊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系統并按時填報數據(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企業除外)。企業注冊登錄及數據填報事宜請與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接。
申報軟件產品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知識產權明晰。申報單位通過自主研發創新活動,依法擁有申報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且必須是著作權人第一作者。申報軟件產品著作權登記證書取得時間距本次首版次軟件產品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不超過2年,即證書取得時間須在2023年6月15日(不含)之后。
2.技術水平先進。產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術領先優勢;或填補國內省內空白、打破市場壟斷;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勵(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被列為省部級及以上重點項目、示范項目;或基于鯤鵬、龍芯、飛騰、麒麟、統信等國產軟硬件生態體系且通過相應兼容性測試。產品申報時應提供由科技部或教育部認定的查新機構出具的查新報告。
3.性能質量可靠。產品功能、性能等指標通過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MA)認定或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軟件產品檢測機構的檢測,檢測報告須蓋有“CMA”或“CNAS”專用標識。屬于國家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必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許可證明;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4.產品取得軟件著作權證書以后的累計銷售(服務)金額100萬元(含)以上,不含稅,銷售(服務)合同、發票日期須在著作權證書獲取日期之后。
5.申報產品應為市場首次銷售的同產品名稱、同一版本號的軟件產品,尚未取得重大市場業績,具有良好市場推廣應用前景。
2025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軟件產品申報范圍如下:
(一)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辦公套件等基礎軟件;
(二)工業設計仿真、生產控制、工控安全、工業APP等工業軟件;
(三)教育、醫療、金融、能源、交通、電子政務、文化旅游、公共服務等大型行業應用軟件;
(四)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工業互聯網、區塊鏈等新興平臺軟件;
(五)嵌入式操作系統、支撐軟件、應用軟件等嵌入式軟件;
(六)信息安全產品軟件;
(七)工具、測試等支撐類軟件。
據悉, 企業研制開發的自用軟件和用戶定制的非通用軟件不屬于申報認定范圍。
申報認定程序包括:企業申報,地方審核,專家評審,產品公示,名單發布。
記者 徐剛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