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謝法官,您不僅幫我拿回了錢,還找到了讓雙方都能接受的辦法。”今天,記者獲悉,鄭州高新區人民法院在執行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時,運用“涉嫌拒執犯罪預告”機制,推動雙方達成執行和解,案件順利辦結。

丁女士在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勝訴,但判決生效后,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因資金周轉等問題,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案件隨即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承辦法官任艷珊調查顯示,該企業賬戶流動性緊張,如強制凍結、劃撥雖能執行到位部分款項,但很可能導致公司經營進一步惡化,反而影響整體債務清償。因此,任艷珊采取“懲戒與引導并行”的方式推動執行。在依法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后,任艷珊向該房地產開發公司送達《涉嫌拒執犯罪預告書》,明確指出拒不履行行為的法律性質,并告知其如繼續消極對抗,可能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法律后果不容輕視。
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隨即聯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義務,并說明企業當前經營壓力,希望通過協商妥善解決。在任艷珊的主持下,雙方面對面溝通。經過多輪耐心調解,雙方達成分期履行協議。協議簽訂后,公司按期支付了首筆款項,糾紛順利化解。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竇萌萌 文/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