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當考試臨近,學生們都會緊張備考,然而,留學生郭某為在期末考試中取得好成績,通過網絡聯系上聲稱能提供“內部試卷”的靳某,先后支付1.6萬元購買試題。結果,等來的卻是一份“貨不對板”的試卷和一場無法得到法律支持的訴訟。今天,新密市人民法院對外發布了該起案件詳情。
郭某是在國外某高校就讀的留學生。為在期末考試中取得理想成績,他通過網絡結識了靳某。雙方通過微信商定,郭某先后以定金、尾款、押金等形式向靳某轉賬共計1.6萬元。其間,靳某多次承諾“試卷不對版可全額退款”。收到全部試卷后,郭某發現試卷與承諾的考題完全不一致,隨即向靳某提出退款,靳某則以退費“需審批”為由推諉,無奈郭某向新密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郭某購買期末考試試卷的行為,涉嫌弄虛作假、謀求不正當利益,既違反學校教學管理規定,干擾正常教學秩序,也助長不良社會風氣;靳某非法售賣試題,同樣助推不勞而獲的不正之風,擾亂社會秩序。
根據《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原被告雙方的交易行為明顯違背公序良俗,不具有合法性,由此形成的非法之債不受法律保護。最終,法院認定該案不屬于民事訴訟法受理范圍,駁回郭某的起訴。
提醒:誠信公平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則
誠信公平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則,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作為一名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學生,不應僅滿足于通過考試、完成學業,更應樹立正確的價值觀,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考試是檢驗學習成果的方式,誠信是立身處世的根本。試圖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成績,不僅無法真正提升能力,還可能面臨法律風險與道德譴責。
需要提醒的是,非法銷售虛假試卷的行為可能涉嫌詐騙,當事人可選擇依法向公安機關舉報、控告。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馬營慧 周建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