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樁探視權糾紛長達10年,一朝和解母子相見相談甚歡。近日,這起長達10年的探視權糾紛,在金水區人民法院柔性執法下圓滿化解,讓被時光阻隔的母子重拾親情。
趙某與陳某原系夫妻,二人于2013年育有一子,2015年協議離婚,約定兒子由男方陳某撫養,女方趙某享有每周一次的探視權。然而從離婚后五年間,陳某始終不配合趙某行使探視權,母子二人相見的心愿屢屢落空。趙某無奈訴至法院,法院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發展、促進母子情感交流的角度出發,依法判決趙某每周五晚接走兒子,周日晚送回,陳某需履行協助義務。但判決后母子相見仍困難重重,趙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承辦人任宇龍第一時間約談雙方當事人。趙某訴說自己的苦楚,只求能彌補多年來的陪伴缺失,讓孩子在親情中健康成長。而陳某則表示雙方均已重組家庭,現任妻子對孩子視如己出,孩子成長環境穩定,且孩子剛升入初中,需要適應環境,再加之學習壓力大,此時讓孩子與多年未見的生母見面,復雜的親情關系可能會讓孩子陷入迷茫,不利于其成長。
對此,任宇龍多次組織雙方溝通調解,耐心傾聽訴求,從法理、情理兩個層面釋法明理,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始終將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經過反復磋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每周五女方到男方居住地接走孩子,周日送回。考慮到孩子與母親多年未見,存在陌生感與疏離感,首次見面選擇在人員相對密集的快餐店,既打消陳某擔心孩子被強行帶走的顧慮,也為母子重逢營造相對輕松的氛圍。隨著孩子逐漸放下防備,與母親聊起學校的趣事,任宇龍建議趙某平時通過視頻通話的方式,循序漸進地加深與孩子的聯系,逐步修復親情紐帶。
如今大半年時間過去,趙某與孩子關系逐漸升溫。至此,該案圓滿落下帷幕。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云雨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