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欠多年的涉農民工勞務報酬及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終于成功執結。近日,鄭州新密市人民法院執行局依托“執行110”快速反應機制,迅速行動,以高效執行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申請人吳某自2015年起跟隨被執行人郭某在工地務工,主要負責工地監工驗收及維修工作。2021年,吳某在工作過程中不幸受傷,自行墊付醫療費用5000余元。郭某曾答應要賠付其醫藥費,卻一直不予兌現。加上郭某長期拖欠的工資,兩項款項共計3.1萬元。經吳某多次催要,郭某僅支付1.2萬元,剩余1.9萬元款項始終拒不支付。無奈,吳某將郭某起訴至新密市人民法院。
2023年7月,該案依法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干警經查未發現郭某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案件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此后,雙方雖私下達成執行和解,但郭某仍未按照約定按期履行還款義務。
2026年3月11日晚,申請人吳某在鄭州某工地發現被執行人郭某行蹤后,立即撥打新密法院執行110熱線求助。正在其他案件現場的值班執行干警聞令即動、快速響應,處理完手頭案件后立即趕赴鄭州,將雙方帶回法院進行調解。
在執行干警的耐心勸導和積極協調下,郭某認識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當場全額履行剩余1.9萬元案款,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秦世璞 楚柏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