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發揮中醫藥特色治療優勢,支持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3月26日,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新政,全省新增27個中醫優勢病種按療效價值付費。
據介紹,2023年8月,按照“優勢明顯、診斷明確、療效確切、安全可控”的原則,我省啟動第一批中醫優勢病種病種按療效價值付費,首批納入試點的9個病種均為骨科骨折類病種。經過兩年的試點運行,在第一批中醫優勢病種試點基礎上,我省組織開展了第二批病種的測算論證工作,遴選新增27個中醫優勢病種試點開展按療效價值付費。
新增中醫優勢病種聚焦群眾常見病、多發病,涵蓋帶狀皰疹、紫癜、斑塊狀銀屑病、癲癇、眩暈、失眠、缺血性中風(腦梗死)、高血壓、心絞痛、心悸、肺部感染、脂肪肝、類風濕關節炎、股骨頭缺血性壞死、腎病綜合癥、腎衰、盆腔炎、突發性耳聾、神經性頭痛、骨折、肺癌、惡性腫瘤中醫治療等27個臨床療效確切的病癥。新政落地后,符合中醫優勢病種遴選條件的病種,中醫住院費用低于相同診斷西醫治療DRG病組/DIP病種支付標準的,可參照西醫住院費用合理提高醫保支付標準,開展按療效價值付費。
新政要求,各統籌地區要嚴格按療效價值結算條件,符合中醫優勢病種診療方案要求的診斷編碼和名稱、收入院標準、住院診療規范、出院標準等條件,并達到療效判定標準的出院病例,才能按中醫優勢病種的醫保支付標準進行結算。不符合條件的病例,按照當地原有醫保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全省嚴格執行目錄并動態調整。各級醫保部門和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省級中醫優勢病種目錄,在此基礎上,可結合當地實際自主新增或調整中醫優勢病種范圍,建立本地化中醫優勢病種目錄,支持各地同步探索創新配套激勵措施。省級醫保、中醫藥主管部門根據全省運行情況,持續擴大中醫優勢病種目錄,成熟一批納入一批。
記者 王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