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借個人手機卡,也可能構成違法行為并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近日,鄭州移動通過對手機卡涉嫌電信詐騙的相關線索進行集中分析,發現異常號卡線索突增,及時向警方進行反饋,成功打掉一個以非法收購手機卡方式實施“手機口”詐騙的犯罪團伙。
據介紹,“手機口”詐騙是一種新型電信網絡詐騙手段,隱蔽性強、危害性大。不法分子利用兩部手機作為語音中轉設備,幫助境外詐騙分子隱藏真實來電歸屬地,使詐騙電話偽裝成國內號碼撥出,從而對受害人實施詐騙。
在此次案件中,鄭州移動詳實完整的涉詐數據研判報告,為警方提供了有力的數據支撐和明確的偵查方向。經警方查證,5名涉案嫌疑人在上線的指使下,將本人手機卡及租用其他3人的手機卡,出借給詐騙分子,用于搭建以兩部手機為工具的中轉通信渠道,協助其實施詐騙行為。現場查獲手機卡8張、手機終端2部。5名涉案人員已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鄭州移動提醒廣大群眾,務必保管好手機卡,切勿將手機或電話手表外借他人,嚴禁非法出租、出售、出借個人手機卡。如發現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行為,可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或96110反詐勸阻專線咨詢求助,共同筑牢全民反詐防線。
無論主觀上是否明知,參與“手機口”相關活動均屬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仍為其提供通信傳輸等幫助的,將構成詐騙罪或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記者 李冬生 通訊員 陳春曉
主策:劉國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