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5日,記者從省應急管理廳獲悉,該廳近日公布了第二十五批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典型案例公布。具體如下:
案例一:2026年3月,接群眾舉報,鄭州航空港區某超市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柴油、汽油。經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應急管理局核查屬實,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舉報人15810元獎勵。
案例二:2026年4月,接群眾舉報,開封市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在粉塵涉爆作業區域違規設置辦公室、休息室,使用普通非防爆電器。經開封市順河回族區應急管理局核查屬實,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舉報人3000元獎勵。
案例三:2026年5月,接群眾舉報,三門峽市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沒有進行粉塵防爆安全設計。經三門峽市湖濱區應急管理局核查屬實,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舉報人6450元獎勵。

記者 任思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