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沒想到法院動真格要拍房,早知道當初就不該拖!”被執行人李某感嘆道。同時,拿到15萬元案款的申請執行人張先生難掩激動:“沒想到從立案到拿錢能這么快,法院法官是真的替我們老百姓辦實事!”
近日,新密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既高效兌現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幫助被執行人避免了房產折價處置、信用受損的雙重后果。
這起糾紛源于一筆多年前的借款。2025年9月份,新密法院已依法判決李某向張先生償還本金133970元及相應利息,但李某抱著“拖一天賺一天”的僥幸心理,要么不接電話,要么口頭答應卻遲遲不見行動,判決生效半年多仍分文未付。張先生多次催要無果,無奈于2026年2月份向新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啟動“總對總”財產查控,銀行賬戶、車輛、股權逐一篩查,最終鎖定李某名下唯一住房具備處置條件。
“要是直接走拍賣流程,周期長、房產估值也會受影響,雙方都得耗成本。”承辦該案的執行干警沒有急著啟動拍賣,而是先上門張貼查封公告,同步聯系專業機構完成評估,把“房產即將網拍”的信號明明白白傳遞給被執行人:“不是嚇唬你,真的要拍了。”
為了讓李某徹底放棄“賴賬”念頭,執行干警一邊嚴格按照程序推進網拍公示,一邊多次組織雙方協商履行方案,反復向李某釋明法律后果:“拍賣成交價往往低于市場價,你會吃虧;一旦拍出,不僅房子沒了,還會被納入失信名單,出行、貸款處處受限。”眼看房產拍賣公告已經掛出、開拍時間一天天臨近,李某終于慌了神,四處籌措資金,趕在拍賣開始前一天將150000元案款一次性打入法院執行專戶。
案款到賬當天,新密法院立刻核實款項、裁定解除房產查封,第一時間把案款發還給申請人。沒有漫長的拍賣等待,沒有額外的財產損失,這場拉鋸大半年的糾紛,在執行干警的精準發力下畫上圓滿句號。
“執行不是把人逼到墻角,而是要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承辦該案的執行法官鮑志剛說。此次執行既展現了司法強制“說不”的硬度——對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堅決采取查封、拍賣等措施,絕不手軟;也體現了善意執行“解難”的溫度——在保障申請人權益的同時,盡可能降低被執行人的履約成本,避免矛盾升級。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秦世璞 魏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