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快推動新能源車輛應用,推動綠色低碳生產方式轉變,持續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2025加力擴圍開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豫發改環資〔2025〕211號)文件精神,鄭州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財政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稅務局聯合推出純電重型貨車購置補貼。
補貼范圍
本次補貼僅對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在鄭州市(航空港區除外)首次上牌并辦理《道路運輸證》的純電重型貨車的所有人或企業。已獲得國家、省補貼資金的車輛不予補貼。
車輛類型為總質量≥12噸的貨車(包括牽引車、自卸車、攪拌車、環衛車);能源類型為純電貨車,不包含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貨車。
標準為根據購車終端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價稅合計金額的5%,金額向下取整,精確到元,一次性撥付到位。
在“鄭好辦”平臺上進行申請(在“鄭好辦”平臺搜索“純電重型貨車補貼”即可找到申請頁面)。

具體提交材料以“鄭好辦”平臺為準。

自方案印發之日起至資金使用完為止。
?申請人需要與車輛所有人一致,如車輛所有人為企業則需企業法人申請。
?車輛購置合同中購買人信息需與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環衛車無需提供)登記信息保證一致。
?提交完成后審核不通過的,需要補充材料重新提交申請。
?補貼資金按照申請先后順序發放,資金使用完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