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還錢還拒騰房,法律不答應。2019年的最后一天,管城區法院出動10余名執行干警,順利騰空被執行人段某名下的房產,有效地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孟某與段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判決生效后,孟某憑債權書向管城法院申請執行。執行干警多次聯系被執行人段某要求其配合處置當時用于借款擔保的抵押房產,并向段某送達限制消費令、執行裁定書等相關法律文書,可段某仍未履行義務。法院決定拍賣涉案房產,但經過三輪司法拍賣均流拍,最后通過變賣程序,用以物抵債的形式將涉案房產抵押給申請人孟某。
但是完成以物抵債程序后,段某扔拒不搬離涉案房產,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法院決定強制騰房。
強制騰房過程中,段某無視騰房公告,一直未騰房。為保障被執行人共同居住人的利益,孟某還為其租賃了房屋一套,希望段某能盡快搬離。執行干警也多次要求其配合騰房工作。不料段某不但不聽執行干警勸告,還讓其年過八旬的婆婆及兩個兒子出面,撒潑耍無賴阻撓執行干警進行騰房,并且提出讓申請人養其全家的無理要求。
為妥善安置老人,促使案件順利執行,執行干警與社區工作人員一起做段某的思想工作,經多方努力,最終被執行人表示愿意騰房,已于2019年12月31日當天將房屋騰空交付申請人。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王若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