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謝法官幫我追回欠款,這幾千塊錢要了快兩年一直沒要回來,雖然錢不多,但對我們來說都是血汗錢,感謝你們幫忙討回公道……”8月26日,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遠赴廣東,經過釋法明理,成功執結一起承攬合同糾紛案件。

某工作室與王某承攬合同糾紛案,經法院審理,判決王某向該工作室支付貨款16772元。因判決生效后,王某遲遲未能履行,工作室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王某無動于衷,既不主動報告財產,也拒不履行。執行干警經多番網絡財產查控及實地走訪調查,發現王某名下一銀行賬戶內有8000余元存款,對該賬戶進行了凍結、扣劃并按照法定程序將這筆執行款發放至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與此同時,執行干警又多次電話聯系王某到院就履行事宜進行協商,但王某仍以身在外地、手中沒錢等為由百般推脫,使得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8月24日,執行干警接到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王某在廣東省東莞市經營著一家小門店,遂立即組織人員前往東莞市,在門店內找到王某。
“法官,我現在沒有錢還,你們之前都查過的。”見到執行干警后,王某仍以自己做生意賠了錢沒錢履行為由,來逃避還款。

執行干警隨后對王某進行了多番釋法明理,并詳細告知了拒不履行將面臨的法律后果。面對執行干警苦口婆心地勸說,王某的抵抗情緒逐漸緩和,表示愿意還錢,但因自己也有部分貨款尚未收回,無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考慮到王某的現實狀況,也為了能讓申請執行人的權益早日實現,經申請執行人同意,執行干警當即組織雙方當事人溝通協商,最終雙方自愿達成和解協議:王某一次性向申請執行人某工作室支付貨款8000元,雙方就本案再無其他糾紛。協議達成后,王某通過向親友籌錢將8000元執行款履行完畢,這才有了開頭的一幕。至此,案件順利執結。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維佳 劉晨陽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