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記者獲悉,河南疑似病例的治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財政負擔。
河南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等部門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并要求,我省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醫保局、財政局、衛健委,省屬醫療衛生單位,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疑似患者,在診斷為確診病例前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財政負擔,省財政視情況給予補助。
日前,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將此前針對確診病人建立的綜合保障政策覆蓋范圍,擴大到衛生健康委診療指南明確的疑似病人,免除疑似病人個人負擔。
同時,明確異地就醫醫保支付費用由就醫地醫保部門墊付,疫情結束后全國統一組織清算,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制定財政補助政策并安排資金。
鄭報全媒體記者 李京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