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5 來源:央視新聞 分享到:
去年6月12日,香港暴徒在金鐘一帶鬧事,阻止香港立法會審議《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一名游泳池救生員事后被控當日在金鐘參與暴動,他在上周承認一項暴動罪,今天(15日)在香港區域法院被判刑4年。這是香港“修例風波”中首宗涉及暴動罪的判刑。
香港特區立法會原定于去年6月12日11時開會審議《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但因暴徒在周邊區域阻占道路,聚眾滋事,暴力沖擊警方防線,開會時間宣布推遲,事后多人被捕。
分享到: 編輯:卜貝貝 統籌:楊觀軍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