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9 來源:貴州高院 分享到:
1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4月12日,貴州雷山縣人民法院“雙碳”巡回法庭宣判了這起損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楠木的案件,11名被告人因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判決11名被告人及4名附帶民事被告以認購碳匯的方式,對致死楠木承擔替代性修復,承擔修復救助費29萬余元。此外,15人還共同承擔懲罰賠償金15萬余元。
被毀害的古楠木屬于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物,胸徑為1.9米,胸圍6米,樹齡2600年,在當地被稱為“古楠木王”。
分享到: 編輯:李怡萍 統籌:周曠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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