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至7月,李某利用某直播平臺對退單交易不提醒的漏洞,謊稱“直播帶貨有門路,只要投資就可以躺著賺錢”,承諾“低投入也能高回報”。先后誆騙王某等13人向其投資。近日,林州市法院判決,李某獲刑13年7個月,并處罰金7.7萬元。
李某將其朋友的銀行賬號虛構為“廠家”和“刷單”公司賬號,通過雇傭人員采取“先直播間下單、直播下播即退款”和偽造“刷單”金額截圖等形式,將投資人的出資款先騙入朋友銀行賬戶,再由朋友轉賬給李某,供其日常揮霍和網上賭博。其間,共騙取出資款543萬元。案發后,尚有272萬元未返還。公訴機關以李某犯詐騙罪,向河南省林州市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李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寬處理。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6.5萬元。鑒于李某2021年4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2萬元,現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又犯新罪,依法應撤銷緩刑、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7個月,并處罰金7.7萬元。違法所得退賠被害人,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提醒:留意火爆流行背后潛藏的風險
林州市法院副院長路曉輝表示,直播帶貨作為一種十分常見的營銷模式,火爆流行的背后亦潛藏風險。提醒廣大投資者面對“躺贏式”賺錢的誘惑和低投入高收益的承諾,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和謹慎,擦亮眼睛、理性判斷。投資時應當選擇正規投資平臺和專業從業人員,并留存好相關證據資料。切莫輕信小道消息,以免上當受騙。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張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