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6日,記者由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了解到,今年1月我市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37起,直接財產損失279800元,未造成人員傷亡,提醒市民自覺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加強電氣線路檢測和用火用電安全檢查,減少火災事故的出現。

據統計,1月1日至31日發生的37起電動自行車火災中,從起火原因看,電動自行車車輛電氣線路故障/接觸不良24起,玩火/燃放煙花爆竹9起,自燃2起,其他原因2起。
案例
1月2日,中牟縣建設南路人和物流門口發生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火災直接財產損失約550元。經調查,起火原因系道路停放的電動自行車車輛電氣線路故障引發火災。

1月6日,管城區城東路街道東明路谷養元門口發生一起電動車火災,過火面積約1.0平方米,起火物為電池,起火原因系電氣故障/接觸不良,直接經濟損失1100元,無人員傷亡。
1月11日,二七區交通路與幸福路交匯處新田公寓發生一起電動車火災,過火面積約5.0平方米,起火場所為小區空地,起火物為電車與汽車,起火原因系自燃,直接經濟損失171000元,無人員傷亡。

1月15日,大河路與東風渠濱河路交叉口東趙天和人家發生一起電動車火災,過火面積約2.0平方米,起火物為電動三輪車,起火原因系外來火源,直接經濟損失4200元,無人員傷亡。
1月24日,金水區豐慶路與銀河路交叉口正商世紀港灣6號樓1單元發生一起電動車火災,過火面積約5.0平方米,起火物為電動車,起火原因系電氣故障/短路,直接經濟損失12200元,無人員傷亡。
1月29日,金水區經二路緯二路交叉口西北角經二路14號院發生一起電動車火災,過火面積約10.0平方米,起火原因系玩火/燃放煙花爆竹,直接經濟損失12300元,無人員傷亡。

提醒
預防電動車“上火”,規范充電勿飛線。電動車充電時,要規范布線,不要飛線充電,更要避免充電時間過長,充電時應盡量在室外進行。
電動車不進樓、電瓶不上樓。請勿在樓道內存放電動車,電動車要集中存放,避免暴曬、淋雨等情況發生,更不要將電動車或電瓶帶上樓充電。
購買選擇靠譜品牌。要注意購買正規廠家的電動車,購買時查看電動車是否具備欠壓、過流保護功能和短路保護功能。

勤維護不亂改裝。注意科學用車,要勤檢查常維護,切勿擅自改裝、拆卸電氣保護裝置,確保電氣線路和保護裝置完好有效。
注意散熱防雨水。車主要盡量避免在雨天、積水路段行駛,以防電機進水,充電時短路著火。
年終歲尾,鄭州消防聯合媒體增大了火災隱患曝光頻次、力度,以輿論監督督改隱患,助力全市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的深入開展,增強全社會防范火災的能力和水平。同時提醒居民群眾應自覺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加強電氣線路檢測和用火用電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可撥打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舉報或投訴。
記者 汪永森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