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日起,河南省將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11月26日,省政府印發《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省政府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和適用范圍。
根據《通知》調整后,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23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3元;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21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1.1元;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20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6元。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通知》提出,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其中,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或條件下的津貼,用人單位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記者 袁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