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群內搶紅包本是增進感情、密切聯絡、活躍氣氛的方式之一,然而,近年來卻被一些人披上虛擬外衣進行違法活動。今天,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對外發布已審結一起將賭博“搬”進群內的特殊案件,當事人劉某因開設賭場罪獲刑。這也提醒大家,當群內紅包金額異常巨大,或搶紅包規則設計明顯帶有賭博性質時,務必提高警惕,莫給人生添“賭”。
2021年9月,劉某經他人介紹下載了一款同城社交軟件,隨后在軟件內創建群組并擔任莊家,組織群成員通過“紅包埋雷”等方式賭博,致使不少群成員深陷其中。經鑒定,劉某累計非法獲利3.4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利用網絡平臺組織他人賭博并從中抽頭漁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綜合考慮案件造成的社會危害、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萬元判決。
說法:披著“紅包”外衣的網絡賭博,仍是違法犯罪
承辦法官表示,隨著網絡技術發展,網絡賭博手法翻新,涉及金額巨大且更具隱蔽性。?紅包金額異常或規則設計明顯帶有賭博性質,便是需要高度警惕的信號?。這種披著“紅包”外衣的活動,本質仍是違法犯罪行為,其目的在于引誘妄想不勞而獲者,最終只會讓人越陷越深。
因此,大家在參與網絡社交活動時務必增強法律意識和防范意識,保持清醒頭腦,把握娛樂尺度,堅決不涉賭博禁區;不輕信陌生人邀請隨意加入群組,若發現群內存在紅包賭博或已被拉入涉賭群,應果斷退出并及時報警。同時,群聊的建立者與管理者也應擔負起主體責任,帶頭遵紀守法,規范群內言行,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維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