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強化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工作,規范舉報處置辦理,近日,河南省應急管理廳、財政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工作的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意見》明確,河南省安全生產舉報平臺收到住建、交通、市場監管、消防、煤礦領域舉報,通過舉報平臺進行轉辦。經核查屬實的事故隱患,有關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實到位確保閉環。經核查屬實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應當依法立即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改正;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及時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
舉報事項符合受理條件的均應受理核查,但獎勵僅限于符合意見規定的舉報獎勵情形。
記者 徐剛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