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著這份調解協議,就可以去過戶房產了。”7近日,隨著四名當事人依次簽字確認,一起事關房產歸屬的法定繼承糾紛案件,以“無爭執、零反悔”的方式圓滿落幕。
事情的起因還要從2026年5月說起,被繼承人老閆因病離世,留下位于鞏義市新興路的一處房產。由于老人父母、配偶均已先逝,且未留下任何遺囑或遺贈協議,四個子女依法成為全部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事實上,兄妹四人早已自行協商一致:三姐妹自愿放棄繼承份額,房產由兄長一人繼承,家庭內部無任何財產矛盾。然而,當他們去辦理過戶時卻被告知,僅有私下協議無法辦理產權變更,須通過司法程序確認繼承權歸屬。隨后,長兄閆某光向鞏義市人民法院提起法定繼承糾紛訴訟。
“材料里怎么缺少子女關系證明?”調解初期,調解員劉東洲就發現了棘手問題。
原來,因被繼承人生前單位早已破產,社區對其家庭情況并不掌握,戶籍派出所也因年代久遠查無底檔,當事人無法出示被繼承人子女關系證明。
為了司法程序的嚴謹性,調解員多方詢問后,協助當事人先后又去檔案局調取了被繼承人的檔案存頁,最后由社區根據檔案對被繼承人子女情況的標注,出具了相關證明材料。
材料齊備后,調解員并未因“全家同意”而簡化程序,而是對四位當事人逐一開展談話,在確認三人均系出于姐妹情誼與家庭和睦考量、自愿且清醒地作出放棄決定后,調解員才將四方聚到一起,引導簽署調解協議。
至此一起法定繼承糾紛圓滿結案,四名當事人都對法院高效貼心的工作連連致謝。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楊曉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