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費者王女士爆料稱,其在濟南一家珠寶店花13800元購買了“一口價”足金手鐲,佩戴幾天后發現手鐲變形。由于不知道具體克重,王女士自行測重發現,按照當時的購買價格核算下來,每克黃金單價約1000元,是當天金價的兩倍。她的退貨要求也遭到拒絕,只能換貨不允許退貨。
新黃河 圖
目前,黃金市場上存在兩種銷售方式,一種是按克售賣,黃金重量稱多少、賣多少,相應收取一部分加工費;另一種是按件出售,看款式、論工藝,額外收取設計加工、品牌價值等費用。
按件出售的產品,商家以“一口價”的方式進行明碼標價并無不當。然而,這起事件中,購買憑證不寫克重,店員不說還含糊其辭,這顯然是商家未盡到告知義務的表現。
按照相關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的相關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無論怎樣推銷,店員應當主動詳細告知相關內容,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無論消費者是否詢問,經營者都應積極履行其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有的商家不標克重,還有的售前不允許稱重,有的標注了卻遮遮掩掩,等到消費者買到手后打開小袋才能看見。商家對黃金克重諱莫如深,背后原因可想而知——“一口價”黃金首飾的利潤空間很大。
要知道,黃金克重很難動手腳,但附加費用卻沒有一個定數。利潤空間大了,商家為了更好推銷、更多獲益,便會刻意隱瞞個別信息,用五花八門的概念和折扣活動誤導消費者,各種套路都玩起來了。
上萬元的金鐲,“一口價”核算價格約金價的兩倍,誰能輕易接受?很多人買黃金就是奔著保值增值去的,難道就成了“待宰羔羊”?誠然,經營者可以自行定價,但如果價格過高,相關部門監管的同時,也應進行價格指導;黃金飾品可以貴,但貴要有貴的道理,更要讓消費者心里清清楚楚。
此外,金鐲戴幾天就變形癟下去了,究竟是何原因?有沒有可能,手鐲根本是空心的,存在貨價不相配的問題?“一口價”金飾只換不退,多是因為金價的浮動,但要是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為什么不留下商量的余地?王女士加價換購成其他商品,就解決問題了嗎?這件事怪不得人們猜測和質疑。
眼下,黃金買賣大熱,需要“金斤計較”的態度來降降溫。監管部門要真查真管,尤其在收到投訴后,及時依法處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經營者不要貪戀一時的超額利潤,而損害長遠的聲譽;消費者也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盡量別掉進“消費陷阱”,一旦發生消費糾紛,也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黃金有價,誠信經營無價,“誠信是金”的分量是該好好掂量一下了。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評論員 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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