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起,一批教育新規的施行,事關學校教學、保育教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更好護航成長美好生活。一起來看哪些與我們息息相關。
幼兒園只能收取五類費用
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完善幼兒園收費政策的通知》,聚焦幼兒園收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幼兒園收費項目包括保育教育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代收費,開設托班的可收取保育費。保育教育費指為在園兒童提供學前教育收取的費用;住宿費指為在園住宿兒童提供住宿服務收取的費用;保育費指開設托班提供托育服務收取的費用;服務性收費指幼兒園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外,由家長自愿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代收費要在家長自愿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費用。自1月1日起施行。
中小學生午休課桌椅實行新國標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發布《中小學生午休課桌椅通用技術要求》,根據學生身體發育特點,從設計、生產、檢驗、使用全流程作出規定,要求午休課桌椅形態尺寸兼顧學習與午休的舒適,確保學生能舒展身體好好睡覺。將于2月1日正式實施。
中小學應開設閱讀課
《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公布,將全民閱讀從“倡導”升級為“法定責任”,規定對未成年人提供適宜讀物,中小學開設閱讀課程等措施。科學合理規劃全民閱讀設施建設,推動優質數字閱讀內容供給;擴大全民閱讀覆蓋面。自2月1日起施行。
利用網絡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為將依法懲治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明確,國家將支持研究開發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依法懲治利用網絡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支持企業和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開展網絡安全相關教育與培訓,采取多種方式培養網絡安全人才等。1月1日起施行。
考試作弊等行為或將面臨處罰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將一些新出現的影響社會治安的行為納入管理范圍,其中明確考試作弊、從事有損英雄烈士保護等行為或將面臨處罰。1月1日起施行。
鼓勵國家公園開展自然和生態環保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公園法》明確鼓勵和支持公眾參與國家公園保護,開展多種形式的自然和生態環境保護教育,鼓勵面向公眾設立國家公園免費開放日等。1月1日起施行。
規范網絡空間用語用字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加強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新增對網絡空間用語用字的規范要求等。自1月1日起施行。
記者 唐善普

《鄭州晚報》版面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