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7月3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發布公告明確,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政策,取消對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免征車船稅政策。
車船稅是一種財產稅,對車輛、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每年征收。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節能減排,自2012年以來,我國明確對符合標準的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船稅。
據了解,此次政策調整實施之后,納稅人已取得以及新取得的節能汽車、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等,均需按規定繳納車船稅。
對于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這兩類車型,因為沒有排氣量,不屬于車船稅法規定的征稅范圍,不受此次政策調整的影響,仍不征收車船稅。
近年來,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蓬勃發展、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迅速增長,對其給予車船稅優惠帶來的影響稅收公平、弱化稅收調節作用等問題日益顯現,退出車船稅支持政策的必要性不斷增強。
業內人士表示,車船稅稅額不高,例如對排氣量為1.5升的乘用車,北京市車船稅額為420元,上海市、廣東省為300元。此次政策調整有利于稅收公平、引導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