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鄭州市教育局發布暑期校外培訓提醒:暑假期間,不允許任何機構或個人開展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家長發現違法違規機構、無證無照機構、開展學科培訓機構均可舉報投訴。
據介紹,每年暑期,都是校外培訓的“高峰期”,也是問題扎堆的“高風險期”。有的是“保過班”收了錢人去樓空,有的是“速成營”把孩子塞進沒消防證的民宅,還有的機構一次收你一兩萬,合同寫得云山霧罩,退費時比登天還難。更讓人揪心的是安全:藏在居民樓里的“黑機構”,逃生通道堵著雜物,空調老舊漏電,孩子聚在一起,連個應急疏散預案都沒有。
政策規定,暑假期間,不允許任何機構或個人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培訓,含3—6歲幼兒學科培訓。為此,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把今年暑期定為校外培訓治理的“關鍵期”,嚴格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嚴查違法違規機構、無證無照機構、開展學科培訓機構。
教育部門提醒,在主管部門全面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的同時,也希望家長能秉持科學教育的理念,杜絕讓孩子參加違法違規校外培訓機構。如果暑期孩子有校外培訓需求,也應選擇合規機構。家長為孩子挑選機構首先要先看“兩證”,即:合規的學科校外培訓機構得有《辦學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而我市非學科類的體育、藝術、科技等校外培訓機構,也要看對應主管部門發的辦學審核同意意見書和《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
家長在繳費時也應守住“兩條線”:一次性收費不超過3個月或60課時,且總額不超過5000元——這是國家規定的硬杠杠。且繳費要通過“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繳納,進入機構的資金監管賬戶,別掃個人微信、別轉私人賬戶。簽署校外培訓合同要使用教育和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印制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條款里對退費、課時、師資都有約定,比機構“自制合同”靠譜安心。
此外,家長如果發現違法違規機構、隱形變異培訓、涉機構安全隱患問題等,可以通過各行業主管部門對外發布的監督舉報電話進行反映,違法違規學科類培訓行為還可以通過官方公眾號“鄭州教育”的“違規學科培訓隨手拍”平臺進行反映,共同守護孩子健康成長。
記者 王紅 張勤